摘要:三公经费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着三公经费的浪费问题,使公共秩序受到危害,社会的信任体系也遭受到了破坏。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发现浪费现象的根源所在,并且合理的进行经费的重新规划。本文旨在对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浪费问题进行分析,并阐述新预算法的实施对三公经费的控制作用。
关键词: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控制作用
所谓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经费以及公车用车运行和维护经费。随着近年来的社会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问题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各级财政部门以及行政事业主管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然而,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问题尚未解决,其三公经费数量仍然高居不下,这使得社会群众产生了较大的意见,社会各界对其的关注程度增加,对于政府树立自身廉洁形象有着不利影响。三公经费的浪费与铺张使用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困难,如果不能够建立严格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与使用制度,公款消费的陋习就不会得到遏制,事业单位的管理就不能够进行深层次的贯彻。我国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新预算法,其充分的体现了我国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的财税改革体制总体要求,在预算管理方面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取得了可观的成效。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问题起到了相当积极的控制和管理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积极的政治氛围环境,节约更多的政治经费和资金,推动国民建设与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高居不下,具体消费不实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三公经费会存在浪费和消费过度的问题,对于公务性质的消费缺乏一定的约束并且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如果单位的领导者常常自己支配自己批准,就会超出公费消费的标准,造成严重的公费浪费现象,同时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差旅费超出标准限额的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其次,三公经费还存在着部分消费不够具体和模糊的现象,缺乏具体明确的制度和政策规定使得某些消费并没有通过单位的正当渠道登记在册,而是通过以其他名义或者招待费的形式进行公款报销。甚至存在并非公务支出却进行公费报销的现象,导致部分公费消费模糊不具体,使得三公经费的数量大幅增加。最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往往会存在部分灰色消费,即某些公务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使用公费进行个人消费,公务消费不透明的情况使得公费支出缺乏有力监督,使得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现象产生,造成三公经费高居不下,经费数目随之增加。
2、三公经费消费项目不合理
首先,公车的配置与使用制度不尽合理。我国对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专门的公车配置以及使用制度准则,然而若无良好的执行力,制度也不能够发挥其作用和功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公务用车的相关制度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导致了公车配置超出标准和使用情况超出规定状况的出现。第一,公务用车的配置超出编制,以领导人员的数量作为配置公务用车的标准却以工作需要为借口进行车辆超编。第二就是公务用车的配置超出标准,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公车配置时存在攀比现象和心理,将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作为单位水平的象征和代表。最后就是公车私用的现象较为普遍,领导、驾驶员等都将公务用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就直接导致了公务用车经费的超标和攀升。
其次,公务接待费用超标。公务消费具有名目多和项目较多的特点,上级领导的审查考核、工作汇报、项目申请以及会议召开等等都成为了公费接待的项目,甚至成为了心照不宣的一系列消费服务。此外,公费接待常常规模较大并且档次很高,由于传统意识认为接待规模与重视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为了表示尊重和重视,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公费接待时常常超标接待。高档次意味着高消费,这也使得公费接待费用水涨船高,直接导致三公费用的一再升高。
3、因公出国、出境失去控制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着假借因公出国的名目而进行公费旅游的状况,项目造假公费出境、国际会议造价以及学术交流等名目都是公费旅游的借口,这些原因使得公费出国的经费直线上升,造成了三公经费出现了重大的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相应制度有待健全,体制改革缺乏实效
尽管我国已经针对三公经费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例如2011年2月颁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2012年2月颁布的《2012 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等,但是我国目前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条例与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比如有关公务用车购买标准以及配置和使用标准,公务费用接待制度以及行政人员公务出国的频率和审查事项等等都没有具体的制度确立,这使得三公经费的管理缺乏实效性,不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
2、意识有待纠正,特权思想普遍
首先,我国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思想使得政府官员具有一定的特权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社会文化以及历史文化的作用使得政府部门人员具有较为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此外,攀比和特权意识都使得当下的三公经费使用出现了较大的问题。
3、预算不够严谨,财务监管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和财政预算有着不同的渠道,行政事业单位不仅有预算之内的资金,还具有预算之外的资金渠道。同时,三公经费的标准缺乏规范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当中往往对公用以及人员的经费进行了明确的数额规定和限制,然而对于公务车辆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出国经费的具体数额缺乏明确的规定与限制。最后,三公经费流向不透明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将三公经费作为财务保密事项而不进行公开,这就给了部分领导以进行公费私用的机会。不公开制度使得社会公众无法知晓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具体数值和具体用途。最后,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实现和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与监管部门往往只能够对经费的支出票据是否合法以及票据本身是否真实进行监管与审核,而对于支出的具体过程和方向却不能够进行控制与监督,对于其支出结果更是无法进行控制和监管。
4、消费歪风滋长,缺乏有效监督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三公经费的内部监督体制主要包括上级、平级以及下级的监督。其中上级的监督往往由于上级领导距离较远且工作繁忙等原因难以发挥其监督三公经费的作用。平级之间的监督也往往由于面子问题而形同虚设,下级的监督更是起不到作用,上级领导的原因导致了下级不敢进行公费问题的监督。这就导致了内部监督体制的作用聊胜于无。而外部的监督体制往往无法插手进行监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其自身的体制特点决定了只有上级进行监督或者由法定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才能够发挥监督作用,一般的监督机制也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管。领导者作为监督者和经费使用者,使得内部监督机制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些原因都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内的消费歪风大肆增长,三公经费数额大幅增加。
三、新预算法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控制作用
1、完善三公经费预算体系,建立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有着重要的控制作用,能够很好促进事业单位进行经费的合理预算,减少不必要支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公信力,有利于政府进行廉洁形象的树立。随着近年来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与深入发展,我国已经取消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所有财政收入全部作为政府预算资金之中,并且接受人大的监督与审查。这一有效实践完全符合现代化预算对完整性的要求,并且体现出了全口径预算改革方向的建立与健全。预算中包括对一般公共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的有关预算、政府性的资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新预算法的实施使这四项预算能够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并且对其相互间的关系进行严格的规范。新预算法的实施能够使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三公经费进行合理科学的预算,并且使三公经费的预算体系得到了完善和加强,很好地解决了三公经费中预算不够严谨的问题。此外,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和要求和科学制度,对阳光政府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新预算法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经费公开的制度,并且对政府相应预算、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说明。这些规定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三公经费方面的问题实现了透明化与公开化,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受到有力监督,控制和调整内部公费浪费的不良现象,促进三公经费的合理管理和使用。
2、改进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方式,实现三公经费跨年度预算平衡
原有预算法对于预算的审核重点是是否达到收支平衡,并且要求预算收入的有关征收部门要进行任务的上缴,这就使得预算执行遭遇所谓顺周期的问题出现,导致预算征收的有关部门在经济增长缓慢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过度收税,在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时不进行税收。这会导致依法征税受到限制,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成效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根据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与经济的增长特点,新预算法将各级监管部门的审查重点放在预算的安排是否符合社会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同时关注收入与支出的政策是否具有可行性,对于重大经济项目以及支出内容的预算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恰当等等。新预算法的规定与其实施是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预算控制方式的改进,能够对政府的预算内容和形式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同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更是有着重要的控制作用,对于三公经费的预算也有着科学合理的审查方式,关注经费预算支出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于三公经费的使用能够起到很好的提前控制与预防滥用的作用。此外,新预算法重点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起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这对于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跨年度预算平衡不仅仅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经费预算的要求,更是对其三公经费的新要求和新标准,有利于三公经费的数额控制和减少。
3、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限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滥用
我国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有关制度,是在分税制的改革财政体制中获得的成功经验,能够缩小地区之间的财政财力差距并且快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且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和进步。新预算法中增加了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即财政转移务必要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且进行严格的规范,以此使地区间的财力得到均衡。我国的市场竞争体制能够有效的进行相应事项的调节,将上下级政府应当共同承担的事项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有关预算计入本级政府的预算份额当中。这能够有效的优化和完善转移支付的结构,将转移资金的有关分配做到公开性和科学性,改善行政事业单位的不正当预算行为和中央部门对于地方政府的不正当以及不适当的干预等。新预算法的这一项规定同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本身就是对三公经费的有效管理,能够合理的避免预算不严谨这一现象可能导致的三公经费浪费问题,转移支付的体制和制度更加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滥用进行合理的控制,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统筹和资金的安排预算,将三公经费合理的控制在一定的区间内,提高三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4、坚持厉行节约,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
对于现实生活当中的浪费与奢侈问题,为了推动政府廉洁形象的建立和贯彻我国党中央反对浪费的要求,新预算法设定并且确立了勤俭节约、统筹兼顾以及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并且同时对各级政府支出的预算进行了规定和强调,要求各级政府要追求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基本运行经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对于各级政府单位超出支出标准和预算的责令改正并且撤离直接管理人员的职务,硬化和强化预算对于政府各项支出的约束和管制。新预算法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原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同样有着严格的规范作用,预算是减少三公经费浪费和滥用的有效方法,而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原则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加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控制,强化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费支出。预算约束的关键作用在于约束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支出的行为,并且新预算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不得制定增加和减少财政收入的措施,预算调整务必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做出明确安排。新预算法的实施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控制起到了空前的积极作用,使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能够随意的进行公费的使用和安排,而是需要在之前的预算管理中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得公费得到了有效的管理,避免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的随意财政支出,减少了公费的浪费现象,促进政府的廉洁形象建立。
结语
总而言之,三公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问题是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是公众关注和关心的焦点社会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解决三公经费的使用缺陷和存在问题是亟需其进行落实的重点内容,三公经费关系着政府良好形象的建立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声誉。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的贯彻和落实党中央的精神,转变工作作风,从制度、监督以及评价各个方面进行相关措施的研究,加强三公经费的科学管理,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以新预算法作为自身的严格约束和准则,控制预算管理,树立廉洁形象,促进国家发展。
---- 摘自《财政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