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4.29亿元,可比增长12.3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5.86亿元,为年初各级人大通过预算的109.28%。
2016年佛山市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呈现如下的特点:
一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上新台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突破600亿元,达到604.29亿元,是自2013年以来第3次跨越新的百亿大关,充分说明了佛山经济财政发展的持续稳健。
二是“营改增”全面扩围后税收整体下降。在今年GDP增速与去年差异很小,同时房地产市场活跃拉动相关税收增长的情况下,佛山市从5月起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后,税收收入反而逆势增速放缓,5-12月8个月的地方税收收入只增长了1.03%,相比2015年同期8个月地方税收收入11.86%的增幅,税收增速下降明显,说明“营改增”改革试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税收减负效果。
三是支出重点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86亿元,其中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448.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4.52%,促进了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