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张业彬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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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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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会计职称通过之后 当年能免会计年审么,具体要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佛山市各辖区内2015年及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已批量导入确认为相应年份的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可登陆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点击页面顶部菜单栏“继续教育”中进行查询。或致电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①禅城区财政局(83203351);②顺德区财税局(22835586);③南海区财政局(86229326);④三水区财政局(87736245);⑤高明区财政局(886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