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李小姐 | 性 别: | 女 |
工作单位: | |||
邮件地址: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类型: | 业务咨询 | ||
主题: | |||
内容: | 您好,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在中山取得,2016年继续教育未完成,本人已经回到南海区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可以先调回南海再补2016年的继续教育吗! | ||
回复内容: |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广东省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后,持相关资料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广东省内调转需要完成调转当年之前的继续教育才能办理,在2017年办理广东省内调转手续,需要完成发证次年开始至2016年的继续教育后,才可以办理调转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