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批转市财政局〈佛山市直财政投资(拨款)基本建设概、预、决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1998〕046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拟定了《佛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我局。
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hqqing@fscz.gov.cn(可点击邮箱提交意见,邮件名称注明:佛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2.传真发送至0757-83381270-635
请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