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并结合财政职能,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一、概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抓好推进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单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决算。
(二)市直部门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部门均在部门预决算经市财政局批复后20天内,在市政府门户网专栏与各部门门户网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极少数没有独立网站的部门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开。
(三)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应公开“三公”经费的69个市级部门均公开了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与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五)各区财政信息公开。五区政府均已公开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区属236个应公开部门预决算的部门,也已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三、人大议案或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市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共88件,其中:主办的人大建议1件,协办的人大建议22 件,协办的人大议案16件,协办的政协提案49件,无主办的政协提案,目前均已办理完毕。我局承办的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通过办理人大议案或建议、政协提案,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
四、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bet87365门户网站,佛山财政微信、佛山财政微博、局大堂公告栏、局大堂信息查询系统是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和形式。2015年,我局官方网站共公开信息224条,包括规章、财政动态类信息、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4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条;公告栏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有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1件,目前经一审审判,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不少努力,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财政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